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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与档案法规解读
bet365亚洲官网 杨立冬
一、档案及档案机构
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档案局的职责概括起来是:统筹协调、指导培训、监督检查、保管利用。目前已纳入我局全宗管理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共计238家,同时还对我县重点工程项目、县内重大活动、重要人物、民营企业、新农村及相关二级机构档案进行监督与指导。
二、档案法规解读及典型案例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从此,我国各地各部门的档案法规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出台。有法律、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也有司法解释及程序法。今天,我就结合档案工作的五大主要环节解读相关法规及典型违法案例。
1、档案收集。这是我国档案信息资源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县有些单位的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有关重要活动的主管人员档案意识淡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不向档案员移交,往往借口交了自己工作不方便,致使该单位许多重要文件难归档。
相关法规:
?档案法第十条规定:“对国家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30号令”第三条规定:“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30号令”第六条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将所保管的档案据为己有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案例?:《湖南档案》1993年第4期,湖南江滨机器厂工程师范××退休前将本厂主导产品铸造、理化技术资料和图纸私藏,并准备分批带出厂变为己有,以便退休后有条“后路”。在其将档案资料带出厂时,被门岗截获。
范某私藏的档案和技术资料,一部分是向厂档案室借阅后久拖不还的,一部分是应当归档而范某拒不归档,长期放在个人手中的,还有的是生产现场拿取的。根据《档案法》,范某受到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案例?:我县原食品厂领导伪造会议记录、县人民医院基建图纸丢失受损失、县二轻人事档案未归档职工参保受阻、房产局房产档案未归档(当前人留后路)等案例。
2、档案整理。这一环节主要是执行国家标准、规范、规定。
相关法规、法规:
?《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按规定立卷归档,造成档案管理混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主管部门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重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或者重大科研项目鉴定时,其档案未经验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主管部门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6号令”第六条:电子公文形成单位必须将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公文,制成纸质公文与原电子公文的存储截体一同归档,并使两者建立互联(对应参见号)。
④《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国家行业标准,2001-01-01实施。
⑤“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⑥《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⑦《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2006.6.14发
⑧《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实施办法
案例?:《学校档案》1990年第三期
某市司法局一名档案员,未按市档案局要求参加业务培训,在档案整理过程中,他认为本局文件材料留存打印件就行了,底稿是多余的,就将128份文件底稿全部和废纸及重份文件放在一起烧掉了。到市档案局来该局检查时,发现司法局多份文件都没有底稿,问起原因,档案员才知道铸成了大错。事后,经过几个月的协调和辛苦努力,才将所有文件的底稿补齐归档,通过档案局的整改验收。
在执行档案整理规范标准上,我县由于档案人员业务水平差异较大,存在问题较多:一是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二是金融部门信贷业务档案执行规范标准严重不到位;同时部分线管单位,实行无纸化办公后,认为文件不必要归档了,重要文件几乎都没有按法律规定实行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3、保管。档案安全保管保护是我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相关法规:
?《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2)明智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3)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30号令”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档案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未配备安全保管档案的必要设施、设备的;
(2)未建立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
(3)明知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的。
?“30号令”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
(2)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虚假报告或者不及时报告的;
(3)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干扰阻扰有关部门调查的。
案例1:
2006年3月15日,县档案局执法人员到县司法局督查档案工作整改情况,该局分管领导向督查组口头汇报了档案工作情况,并报告了司法局临时档案室被盗的基本案情:2005年12月20日下午,县司法局干部周某去档案室查阅会计档案,发现档案室的全部档案已丢失。县档案局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召开了案情研究会,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报告了案情。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决定:1、县档案局成立专门班子调查此案;2、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等部门抽调专人侦破此案;3、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再研究处理意见。经调查:县司法局丢失档案总数383卷,其中会计档案196卷,文书档案187卷。2007年3月28日,县委以安通[2007]8号文件通报了整个案件查处情况:局长、分管副局长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局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会计股长、档案员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4、利用。此环节工作是实现档案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平台。
相关法规:
?《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2)涂改、伪造档案的。
?“30号令”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涂改、伪造档案的;
(2)擅自从档案中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的。
?“30号令”第十六条: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案例:
?《江西档案》1992年第5期,黄高根是江西新干县潭丘乡的一位农民,为了争到一块山林,到县档案馆以查阅土地证为名,一人放风与档案管理员闲聊,一人实施涂改,涂改了土地证登记凭证。由于伪造证件的出现,导致了一场山林纠纷的“战火”升级,当时县里裁定黄高根胜诉,后经吉安地区公安处痕迹检验鉴定,确定土地证系黄涂改。案发后,黄高根向公安机关自首,最终以伪造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也发生一起焦圻联合总场十多名伪造档案骗保案。
5、移交。
相关法规:
?“30号令”第四条: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指定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十五条:重大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形成的档案,有关单位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在活动结束后六十日内,向当地综合档案馆移交。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向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期限的,须经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9号令”《各级各类档案馆接收范围的规定》
第三条: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列入档案馆收集范围。
第四条:各级部门档案馆收集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但其行政管理职能的档案,要按规定定期向综合档案馆移交。
④《档案法》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属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刑法》162条第二款: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案例:棉纺、印刷等改制企业文书档案未按规定移交,职工参保带来极大不便,工信局维稳压力大。